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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选拔聘任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6-01-19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未知    点击:

教研室是高等学校最基层的教学组织和科研单位,学院的各项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师资培养工作等都依靠教研室贯彻落实,为了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教研室主任选拔聘任及考核办法。

一、教研室设置原则

(一)适应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有利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便于教师教学和科研的管理;

(二)以专业或专业群为基础设置专业教研室;全院性公共课程和跨系公共课程,以相近的课程为基础设置公共课教研室;

(三)具有明确的主干课程;

(四)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原则上至少有高级职称教师1人。

二、教研室主任任职资格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现代高职教育的规律,认真贯彻学院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二)对本专业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风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工作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富有进取心和开拓精神,带头进行教改实践,善于总结工作经验;能集思广益,团结、带领其他教师一道努力工作;

(四)原则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因特殊原因暂不能达到职称或学历要求的需上报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研究确定任职资格;

(五)教研室主任的年龄原则上要能任期一届。

三、教研室主任选拔聘任办法

(一)教研室主任的人选由各教学系部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后上报提名名单;

(二)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所有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教研室主任选聘候选人名单,提交教学工作会议讨论;

(三)组织考察人选。由组织人事处牵头,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上报院党委研究任命;

(四)公示发文。院党委研究后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任命;

(五)教研室主任任期一般为三年,可续聘。

四、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根据教学计划和学院、系部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教研室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对学期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牵头制定、讨论、修改和执行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审核学期授课计划;检查备课情况;随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组织教师听课;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审阅试题;帮助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三)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制定和修订有关课程标准和其它教学文件;编制相关讲义,拟定有关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计划,落实教学视频、课件、试题库等教学资源的建设;

(四)负责制订、落实教研室工作计划。通过组织集体备课和专题教学研究,分析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主要传授的知识点和技能点,明确教学目的,根据专业发展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组织教研室内部教学经验交流、开展观摩教学等活动,努力提高教研室整体教学水平;

(五)协助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教研室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艺术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组织开展新任课教师的试讲;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六)明确本教研室的科研方向,选定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对教师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著作和译作等,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学术报告,交流研究成果,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负责课程教学改革的设计与推进、绩效评价与经验总结、自我诊断与改进等工作;

(七)负责编制实验实训条件建设计划、设备器材购置计划。组织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及其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技能竞赛取得优良成绩;

(八)负责审定各门课程的试题,组织教师制定评分标准和阅卷。指导和督导本室的期中、期末考试出卷、阅卷、评分等环节的工作;

(九)负责建立正常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教学文件和资料,以备各类教学评估、上级检查和改进自身的工作;

(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专业教育、职业精神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和学习委员会议,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搞好教学质量管理;负责教研室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五、兼职要求

专业教研室主任原则上要兼任一个专业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

六、教研室主任待遇

教研室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按照300元/月发放津贴。

七、教研室考核办法

每学期、学年度对教研室进行量化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4)、不合格(70分)以下三等,优秀教研室给予适当的奖励。具体奖惩细则为:

(一)根据年度教研室考核的结果排名,设一等奖1名,集体奖3000元;设二等奖2名,集体奖2000元;设三等奖3名,集体奖1000元。授予“优秀教研室主任” 、“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

(二)在教研室主任任期内,教研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研室,从第二学年开始,教研室主任津贴下调20%。教研室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教研室主任解聘。

(三)凡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