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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院级学生专业技能普(抽)查方

发布日期:2017-09-14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未知    点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及湖南省关于技能抽查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备战省级技能抽查,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2017年院级学生专业技能普(抽)查考试,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主办单位:教务处

(二)承办单位:会计系、经济贸易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系、汽车工程系、现代物流系

(三)组织机构与成员

成立院级学生专业技能普(抽)查组委会。

主 任:高楚云

副主任:邓昌大

成 员:胡智清 周 斌 何万能 李劲夫 杨正勇

时小侬 唐永军 邹欣云

职责:负责确定技能普(抽)查的原则及组织形式,审定普(抽)查范围,制定普(抽)查相关制度,指导开展普(抽)查工作。

下设三个工作机构

1.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教务处。

主 任:周 斌

副主任:陆元三 李雪军

成 员:周扬帆 段辉军 陆 琦 罗 竟 刘喜生

夏艺城 颜 春 柏程缤 高 慧 周丽萍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普(抽)查工作,指导、监督普(抽)查组织工作以及命题制卷等工作。负责评阅教师的安排、工作人员的安排、抽查考试结果统计、技能抽查考试现场紧急事件的处置等工作。

2.学生资格审核组

组 长:邹欣云

成 员:学生处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与各系核对学籍信息,协助教务处抽取本次专业技能抽查考试学生名单。

3.系部组考工作组

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或系部负责人)任组长的技能普(抽)查考试工作组。

职 责:负责技能普(抽)查考试的整个组考工作,包括试题及考试资料的准备、考场的安排、考生的抽签与检录、评卷场地安排、评卷组织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普(抽)对象

2017年下学期第1至4周为2018届毕业班集中毕业综合实训的时间,实训结束前要对每一位毕业生进行技能普查,要求人人过关,并将测试成绩录入学院成绩系统,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在各教学系部技能普查的基础上,教务处按照省级技能抽查的要求组织院级技能抽查,具体操作如下:从学院2018届毕业班已开设的所有专业的三年制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以学生处学籍注册系统名册为准)中,随机抽选10%的学生参加技能抽查。其中,抽查专业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抽查学生不少于10人;10人以下的专业,全部学生参加抽查;抽查专业在校生超过300人的,抽查学生不超过30人。参加抽查考试学生名单按应参加抽查人数1:1.1的比例随机抽取,系部可以在抽取的名单中选择规定数量的学生参加抽查考核,抽查对象一旦确定,不得更换,否则按缺考处理。

三、普(抽)查考试标准及题库

学生专业技能普(抽)查考试按照经湖南省教育厅审定通过的《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以下简称《省级技能抽查标准》)及《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技能抽查考试题库》(以下简称《省级技能抽查题库》)执行。

部分专业暂时没有《省级技能抽查标准》及《省级技能抽查题库》,则按各系自行制定的《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抽(普)查标准》(简称《院级技能抽查标准》)及《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抽(普)查考试题库》(简称《院级技能抽查题库》)执行。

四、普(抽)查结果运用

本次普(抽)查结果将按照《学生专业技能抽(普)查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考核奖罚。

五、时间节点

1.9月15日前,各系制定本系的学生专业技能普(抽)查工作方案(含专业技能抽查系部组考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参见附件),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2.9月8日前,学生处将2018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发送至各系部,9月28日前,学生处、各系完成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

3.10月11日前,各系完成学生专业技能普查测试,并将学生综合实训的测试成绩录入学院成绩系统。

4.10月12日前,教务处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学籍信息,抽取参加本次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学生名单(发送至各系部邮箱)。

5.10月13日前,确定最终参加技能抽查学生名单以及校外评委专家名单。如果省厅有新版本的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标准》及《题库》,请各系将相应的网站链接地址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6.10月17日下午,召开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筹备会。

7.10月20日上午12:00前,制卷、技能抽查场地准备就绪。

8.10月21日,组织学生进行专业技能抽查考试。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教务处再另行通知。

八、其他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周扬帆 刘喜生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