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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院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方案

发布日期:2016-09-22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未知    点击: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院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及湖南省关于技能抽查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备战省级技能抽查,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2016年院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主办单位:教务处

(二)承办单位:会计系、经济贸易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系、汽车工程系

(三)组织机构与成员

成立院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组委会。

主 任:陈春泉

副主任:邓昌大

成 员:周 斌 胡智清 何万能 李劲夫 杨正勇

时小侬 唐永军 邹欣云 雷秀成 阳 文

曾 涛

职责:负责确定技能抽考的原则及组织形式,审定抽考范围,制定抽考相关制度,指导开展抽考工作。

下设六个工作机构

1.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教务处。

主 任:周 斌

副主任:陆元三 李雪军

成 员:周扬帆 段辉军 陆 琦 罗 竟 刘喜生

颜 春 柏程缤 高 慧 周丽萍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抽考工作,指导、监督抽考组织工作以及命题制卷等工作。负责评阅教师的安排、工作人员的安排、抽考结果统计、技能抽查考试现场紧急事件的处置等工作。

2.抽考学生资格审核组

组 长:邹欣云

成 员:伍俐霖

职 责:负责与各教学系共同确定本次院内抽查和省级抽查学生名单,协助教务处抽取本次院内抽考学生名单。

3.系部组考工作组

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或系部负责人)任组长的技能抽查考试工作组。

职 责:负责技能抽考考试的整个组考工作,包括试题及考试资料的准备、考场的安排、考生的抽签与检录、评卷场地安排、评卷组织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4.后勤服务组

组 长:雷秀成

成 员:胡湘衡 李志刚

职 责:负责保障抽考期间现场水、电等正常供应;负责现场考核过程中人员生病、受伤等的应急处理。

5.安全保卫组

组长:曾 涛

成员:高铁黎 胡继承

职责:负责技能抽考现场交通疏导及车辆管理;负责技能抽考现场秩序的维持、突发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6.宣传小组

组 长:阳 文

成 员:刘 毅

职责:负责技能抽考工作的总体宣传报道;负责宣传横幅、欢迎牌等设计与制作;负责技能抽考现场拍照、摄像。

二、抽考专业及对象

从学院2017届毕业班已开设的所有专业(省厅未制定抽考标准的专业除外,见附件2)的三年制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以学生处学籍注册系统名册为准)中,随机抽选10%的学生参加技能抽查。其中,抽查专业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抽查学生不少于10人;10人以下的专业,全部学生参加抽查;抽查专业在校生超过300人的,抽查学生不超过30人。参加抽查考试学生名单按应参加抽考人数1:1.1的比例随机抽取,系部可以在抽取的名单中选择规定数量的学生参加抽查考核,并于10月7日前将确定参加抽考的学生名单反馈到教务处。抽查对象一旦确定,不得更换,否则按缺考处理。

三、抽考标准及题库

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按照经湖南省教育厅审定通过的《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题库》(以下简称《题库》)执行。

四、组考要求

1.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由教务处统筹组织,教务处抽取本次参加抽考学生的名单,确定抽考的项目及内容,各系具体实施。

2.各系要制定技能抽查考试组织实施方案,根据参加考试人数准备好相关场地、设施设备及材料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抽查考试工作。组考工作要点见附件3。

3.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工作,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技能抽查考试,对参考学生的身份审核结果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则相关专业技能抽查的结果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

4.各系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学生考试前教育工作,特别强调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确保学生充分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抽查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在考试过程中,对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要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不出一例安全事故。

五、抽考结果统计标准

专业技能抽查考试合格率以应参加抽查人数为分母进行计算,抽查专业合格率在80%(含80%)以上为“优秀”;合格率在60%(含60%)与80%之间的为“合格”;合格率低于60%的为“不合格”。

六、奖励与处罚

专业技能抽查结果将作为系部及教研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五年制专业抽查结果本次仅作参考)。

系部各高职专业抽查结果为“优秀”(所有抽考专业合格率平均为80%及以上,且无不合格专业)以及单个专业结果为“优秀”的,学院进行通报表扬,系部、相关专业教研室年度考核加5分;

系部各专业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所有抽考专业合格率平均低于60%)以及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学院进行通报批评,系部、相关专业教研室年度扣5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对抽查结果合格率进行全院排名,排名前3名且合格率为“优秀”的专业,对其所在系部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每个专业扣除专业所在系部的包干经费3000元。

对技能抽查考试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90分以上),予以通报表扬,奖励2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对于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技能抽查所对应课程评价认定为不合格,要求重修。

七、时间节点

1.9月20日上午12:00之前,各系将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组考方案(系部组考工作要点见附件3)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2.9月23日上午12:00之前,教务处核查相关专业学生数,提供参加本次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学生名单(发送至各系部邮箱)。

3.10月9日上午12:00之前,确定最终参加技能抽查学生名单以及校外评委专家名单。各系将最新版本的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标准》及《题库》的网站链接地址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4.10月11日下午2:30在图文信息中心507召开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筹备会。会上,将讲解抽考有关事宜。请各系主任、负责学生技能抽查考试工作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务干事准时参会。

5.10月14日上午12:00前,制卷、技能抽查场地准备就绪。

6.10月15至16日,组织学生进行专业技能抽查考试。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教务处再另行通知。

八、其他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扬帆 刘喜生

组委会办公室邮箱:hncgyscjxk@126.com。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