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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3-19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未知    点击:

贯彻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建设标准》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及教育部最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政〔2015〕3号),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

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院党委直接领导,协调院行政负责实施,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成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邹国富 陈春泉

常务副组长:邓昌大

副 组 长:廖三宁 戴 旻 夏由清

成 员:李后生 杨 红 张 琦 阳 文 周 斌

管友桥 周宇霞 邹欣云 张 樱

(二)院党委和院行政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和建设的专题会议,院党委书记或院长每学年到思想政治课部开现场办公会至少一次,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学院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听课和讲课制度。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给学生上“形势与政策”讲座两次以上,院分管领导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次。

(三)学院要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划,积极创建院级以上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并有相应配套措施予以落实。

(四)学院教务、科研、人事、组织、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落实有关课程内容、教学安排、学时学分、物资保证和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

二、教学管理

(一)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数,合理安排授课时间。开设3门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同时,开设1门以上与主干课程配套的选修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时安排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备注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

必修课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64

必修课

3

形势与政策

1

16*5

必修课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使用统编教材,并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要点组织教学。

(三)“形势与政策”课采取讲座与课堂讲授相结合,讲座主要由学院领导、专家或外请相关专家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承担课堂教学,选用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制作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DVD等作为学生学习辅导资料。

(四)教学班员额适度,一般按中、小班组织教学,大班不超过100人。

(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课程教学突出现代高职教育理念,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职业精神培养相结合。加强课堂教学,积极采用现代技术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实效;以教育部统编教材为中心,开发编写院本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辅助教材和系列院本德育读物,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

(六)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学分为1学分,每门课程制订实践教学课程标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考察)、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专业课实习等有机结合,探索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创造条件建设院内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心1个,院外实践教学活动基地20个,实现实践教学覆盖全体学生。

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一)专任教师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配备。严格按照师生比1:550-600配齐专职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坚信马克思主义,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比较丰富的人文社科知识和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新任及40岁以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对于兼职教师、外聘教师、转行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思想政治课部与相关部门组织参加的考察组考察,并报学院审批。否则不予以安排上课。

(二)制定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分步落实;坚持岗前培训、课程开设前全员培训与骨干教师研修相结合。重视中青年教师培养,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老师在职进修和攻读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按梯队进行建设,老中青相结合。同时实行优胜劣汰机制,更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津贴等纳入学院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教师的收入不低于或略高于全院教师平均水平。

(四)每学年至少安排1/4的专职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实践研修和学习考察活动。每年组织“三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专题研讨会;考察一个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一所高职院校。定期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赴国(境)外学术交流和实践研修,并纳入学院教师国(境)外实践研修和学术交流年度计划。

四、教学科研工作

(一)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

(二)组织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教学观摩和相互评教活动;思想政治教育院级以上教改项目和科研立项要有一定比例;科研、教改经费到位。

(三)积极组织开展“三个一”(一堂精彩讲课、一个优秀课件、一个优秀课程组)评选活动。

(四)积极参加院内外的相关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积极改进我院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五)协助建设学院思想教育阵地。

四、条件保障

(一)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经费投入。按全院在校生每年生均15元的标准划拨课程建设经费,并争取逐年有所增加。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学教研、教师培训、队伍建设以及教学资料购买等。学生实践活动的经费按每年生均5元标准划拨,并根据学生活动需要逐年有所增加。

(二)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办公条件,根据办公和教学教研实际需要,添置相关办公设施。

(三)建立教学资料库,购置一定数量的教学用参考资料、光盘、软件等,订阅一定数量图书期刊和报刊,所有教学资料由部办公室统一管理。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