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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年度教研室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0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未知    点击:

关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年度教研室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

1.《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请各系部教研室按照工科基于“工作过程”、文科基于“项目化”的要求,在确保数据前后一致的基础上,仔细斟酌文字描述,体现高职教育发展新理念、新趋势。

2.《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格式和要求,请参照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在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并对调整进行说明(格式见附件)。审批表增加教研室审核(见附件)。3.《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和《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在6月20日前提交电子稿和打印稿(两份)。

4.2011学年(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度教研室考核,要求各教研室于下周二(6月12日)前,提交本教研室成员名单、2011学年课题立项、结题、科研论文发表情况(2012年1月之后发表的论文要求提供期刊原件备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