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来全院任课教师的教学基本情况及教学效果,加强学生同教学部门、任课教师的信息交流,促进教学、教研改革,学院决定于第十七周开展网上学生评教。
1、学院所有承担理论课、实践(实训)课教学的教师。
评教指标体系是基于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的一个模块,对教师课堂教学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1、若该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平均优秀率≥80%,定为A等;
2、若该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平均不合格率>40%,为C等;
4、分析、汇总全院学生评教结果并按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2、各系安排辅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学生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网上评教;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训楼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学生网上评教相应的场所和设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技术指导,配合教务处做好网上评教工作。
1、各系要高度重视网上评教,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使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参与网上评教是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本着对学院教学质量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位任课教师。同时要求学生自主完成评教,杜绝“代评”和恶意打分等不负责任现象,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使网上评教工作真正起到促进教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作用。
2、由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按照评教安排表(见附件1)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评教,教务处将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现场考勤,因特殊原因不能随班参加网上评教的班主任、辅导员,由班级所在系主任审批,并找好相关人员顶替,报教务处备案。学院将对无故而不随班参加网上评教的班主任、辅导员按教学管理差错处理,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全院各系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网上评教,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主任签字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对无故而不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助学金资格,取消下学期网上选课资格和查询本人成绩资格。
1、参加期末学生评教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人员按照参加期末考试监考的标准予以奖励。
2、以班级参评率为标准,参加评教学生数超过60%的班级,其评教数据视为有效。对参评率超过95%的班级按照30元/班予以奖励,对参评率未达到60%的班级按照50元/班予以处罚,并连同班主任、辅导员在全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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