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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 教学大赛竞赛方案

发布日期:2015-07-01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未知    点击:

一、举办单位

主办:湖南省教育厅

承办: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协办: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1-23日

地点: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三、比赛项目

1.中职组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数学、物理、化学)、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课程二组(轻纺食品类)、专业课程三组(教育类、休闲保健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程四组(文化艺术类、司法服务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设“服装立体裁剪”、“机油泵拆装检测”两个教学内容组。

2.高职组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财经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设“心肺复苏”、“PLC控制电动机启动电路的组装与调试”两个教学内容组。

四、赛项目的及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

(1)参赛作品应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与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

(3)参赛教师应选用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平台中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资源免费使用范围仅限于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教师可将国赛专用平台(www.100vr.com/itc/)及其教学资源下载安装到本地计算机使用。国赛专用平台尚未覆盖的资源,参赛教师可自行选取或制作,通过平台添加个性化教学资源的功能导入后调出使用,自行添加的资源须保证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1)参赛教师自定义教学情境,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用好现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数字资源,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完成规定的操作,并展示操作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五、比赛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或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2.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的参赛内容,应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3.专业技能课内容的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已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或《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4.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各教学内容组的具体方案参照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要求执行。

六、比赛办法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参赛教师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录制软件不限,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参照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要求执行),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经网络初评入围决赛的参赛教师,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和教案实施课堂教学(35-45分钟),录制课堂教学视频提交大赛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参照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要求执行)。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教案内容一致。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20分钟(含现场操作),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七、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 任:邹文辉

常务副主任:郭建国

副主任:郭荣学、黄扬清、潘 军、王雄伟

委 员:周芳友、朱日红、刘显泽、 王江清、隆 平

组委员下设评审监督组、仲裁委员会和秘书处:

1.评审监督组

组 长:黄扬清

成 员:王江清、 唐宏伟

2.仲裁委员会

主 任:郭荣学

成 员:周芳友、朱日红、刘显泽、汪忠明、刘婕、彭文科

3.秘书处

秘书长:刘显泽

副秘书长:王江清

成 员:刘彦奇、彭文胜、舒底清、蒋书同、田伟军、周洪波、吴甚其

八、奖项设置

1.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5%。团体奖按中、高职两个组别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比赛成绩统计完后,现场公示2小时,公示结果无异议,公布获奖名单。

3.成绩优异者将按名次排序推荐参加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九、参赛及报名要求

1.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各参赛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请各地各校填写好《报名表》(附2)和《报名汇总表》(附3),并于6月30日前报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逾期不予受理。

2.参赛教师须为湖南省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职称不限,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

3.参加过往届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及参加过往届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不得再参加本次大赛。

4.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可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6.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除涉及不可删除和隐藏的个人实名空间等内容外,禁止参赛教师进行市州、学校和个人情况介绍。除报名表、汇总表外,各赛项提交的参赛材料不得出现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

7.参赛软件应在Windows系统或IE浏览器下能直接运行。

8.本次大赛相关资料请参考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相关资料:http://www.nvic.edu.cnwww.nvic.com.cn

9.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专用平台可从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官方网站登录,该虚拟现实三维互动教学平台(www.100vr.com/itc/)为大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各赛项参赛教师均可申请免费下载平台软件及其教学资源。

十、资料报送要求

1.所有赛项均需按要求报送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2.中、高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分别报送教案5份、说课稿5份、讲解视频光盘2份。讲解视频只能使用2015年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录制讲解视频专用软件,可从http://www.nvic.edu.cn或www.nvic.com.cn免费下载,录制不超过10分钟。

3.各赛项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4.各代表队在报名和材料提交工作中有任何问题与情况,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各赛项材料提交后,请与大赛组委会电话确认。

联系人:刘春艳(0731-84402940、13787079287);

邮 箱:458697871 @qq.com;

地 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817室(邮编:410005)。

(责任编辑:教务处)